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9-24浏览次数:
高等职业教育作为我国高等教育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同时属于高等教育及职业教育两种类型,具有其独有的跨界性。2015年教育部提出,到2018年支持地方建设优质专科高职院校200所,该举措无疑助推了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怎样利用现有的基础和条件来提高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以顺应社会经济的发展,促进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我们提出“一流高职院校”和“一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的“双一流”建设思路。
高等职业教育“双一流”建设的内涵
本文提出高等职业教育“双一流”建设,主要包括“一流高等职业院校”和“一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一流高等职业院校”主要有国际化办学水平高、社会服务能力强、发展战略应对灵活叁个主要特征。“一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具有与产业需求匹配度高、人才培养针对性强、师资培训专业化高等特点。具体而言,在对“双一流”建设本质的界定上,还可以从以下叁种研究视角深化理解。
从哲学角度看,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双一流”建设的内涵需要随着社会的进步而不断发展与延伸。根据马克思主义哲学之质变与量变的关系,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过程符合哲学意义的发展特征,注重高等职业教育量的积累,积极总结过去发展的经验和教训,为未来的质变做准备,并且要不失时机地促成高等职业教育的质变,随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双一流”的建设战略正是为促进高等职业教育的量变与质变的相互转化而提出。
从经济学角度看,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变化对人才培养提出相应的要求,需要高质量人才的培养与产业转型升级和技术进步相协调,从而推动高等职业教育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投入与产出变化和人力资本等,形成高职教育拉动经济发展,经济发展同时促进高职教育进步的良性循环。
从社会学角度看,当今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要求高等职业教育的建设需适应该时期社会的发展变化。从整体的角度出发,“双一流”建设需要高职院校根据社会发展需求及时调整建设战略的基本要求,保证与社会发展同步。从侧面分析,高职院校的发展战略、专业和培养模式等与市场变化的联系密切,具有一定的可变性和开放性。
由此而言,高等职业教育“双一流”建设的本质内涵是在遵循事物发展规律的基础上,以多元化和国际化发展为方向,将高质量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与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相协调。在建设过程中,从外部制度保障入手,协调内部联动机制,制定阶梯式发展战略,发挥政府、院校、公司叁方主体的推动力,形成“双一流”高职院校独有的动态发展模式,最终转化成高等职业院校自觉地良性循环发展。
高等职业教育“双一流”建设的原则
高等职业教育“双一流”建设的原则主要有科学性、协调性、特色性、继承性和国际性五个原则。
科学性。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战略须从未来教育发展的全局出发,科学规划,使自身获得理想的发展。一方面,“双一流”的建设是在一定教育环境下,需要以科学的思想为指导。不同高职院校具有不同的发展路径,需“对症下药”,讲求可持续的科学发展。另一方面,建设高等职业教育“双一流”需要有科学的态度。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进步,高等职业教育也需在发展中跟上时代的潮流,才能在国际中站稳脚步。尊重科学性同时表现在敢于怀疑和批判,敢于用成熟的科学原理来质疑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中出现的种种问题。
协调性。协调性原则在此处包含多个层面。首先是高等职业教育和国际发展形势的协调性。经济全球化及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使世界成为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与国际发展相协调无疑是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举措。其次,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和产业需具有协调性。高等职业教育承担着为社会培养高级实用技术人才的任务。将高等职业教育的专业和产业的需求对口,为社会各行各业输送合格的人才是其重要目的。最后,“一流高职院校”的分布要具有协调性。“一流高职院校”的布局需要充分认识到地区资源配置的差异性,呼应国家西部大开发和重点发展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促进欠发达地区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逐步协调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发展。
特色性。中国是高等职业教育的发源地,与中国经济发展紧密相连,就带有浓厚的、深刻的中国特色的烙印。“双一流”的特色性建设包含高职院校定位的特色性、专业设置地方性、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师资培训专业性以及教学内容匹配性等。高职院校特色定位是在明确各院校在国内及国际上发展的优劣势基础上进行把握。专业设置的地方性包括重点发展和地方(区域)支柱产业、主导产业、新兴产业等密切相关的专业化和专业化发展。而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师资培训的专业性及教学内容匹配性叁者之间相互依存,只有各个方面相互协调,才能最终促进高等职业教育特色的形成。
继承性。中国高职“双一流”的建设的继承性包括两个方面。其一,要继承,意味着“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批判继承,古为今用”。继承性并不代表全盘接受高职教育在发展过程中的策略和路径,也不能全面否定之前所取得的成绩。而是要辩证地看待高职教育发展过程中对现实的作用。其二,要发展,即“推陈出新,革故鼎新”。这是在继承的基础上,吸纳有利于高职教育发展的方面,摒弃不适宜现阶段发展的策略,保证高等职业教育不断向前迈进。从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来看,它是连续不断的发展过程,是在继承的基础上不断革新的过程。没有继承性,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就如同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国际性。通过对国内外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历史和趋势研究发现,随着全球化的步伐逐渐加快,以各国的科技与教育发展水平为基础的总体经济实力的竞争在国际竞争中愈发的重要。高等职业教育的进一步发展要想在国际的大舞台中立牢站稳,必须具备国际化的眼光。建设具有国际化视野的高职院校,发展与国际化相接轨的专业,培养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人才是目前我国高职教育发展中不容忽视的重点。该原则一方面顺应了国际的历史潮流,对整个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另一方面增强高职院校自身的竞争力,是提升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影响力,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必然要求。
高等职业教育“双一流”建设的思路
高等职业教育“双一流”建设的思路主要体现在指导思想、建设步骤、建设策略叁个方面。
1.指导思想
以与时俱进的理念为指导,确立发展战略目标。这是高职院校在一定的社会经济环境下生存和发展的必然前提。在该理念的指导下,“双一流”的建设首先必须明确社会经济的要求,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然后依据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点以及技术技能人才需求的情况,认真分析专业的能力要求。最后将发展战略与目标明确。
以育人为本的理念为指导,凸显学生价值实现。高职院校的根本任务之一是培养人才,高职院校首先应增强人才培养中的适应性和灵活性,以适应公司产业的需求。其次,充分发挥高职院校学生本身的优势,如敏捷的反应力和卓越的执行力等,对于人才培养机制和教育教学模式等创新,分类管理,真正做到因材施教。
以特色发展的理念为指导,优化办学结构。在制订战略和实施过程中如何发挥高职院校本身的优势和特点,在一定的层次上办出特色来,是体现其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此外,“双一流”建设特色的突出不仅在该地区、国内寻找差距,更要在国际上找到自己的位置。掌握国际形势,在吸收国外优质的理念及实践经验的同时,推动中国高职走出去。
2.建设步骤
高职教育“双一流”建设需要立足长远,制定阶梯式发展路径,将建设规划纳入到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整体生存和发展的战略决策中,发挥政府、院校以及公司叁维主体的推动力,使之保持长久发展的动力,并不断增强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在国际上的竞争力。
合理的定位是高职教育“双一流”建设的重要前提。这离不开政府、院校及公司叁方明晰国内发展趋势,洞察国际研究动态。唯有将高职院校发展的基点打牢,才能更好地服务于上层建筑。
高职院校主要任务是牢牢把握发展定位及目标,将学校内部的组织结构、管理体制、培养模式、专业建设等方面的基础打牢,并在此基础上发挥各自的特色及优势,弥补薄弱部分,增强高等职业教育的社会适应力及综合竞争力。
各级政府建立相应的联动机制,依靠完善的评价指标体系及激励竞争机制,对“双一流”建设的成果及不足进行及时的监督与评价,对高职院校的发展实现动态管理。
无论是政府还是院校都需要及时把握社会经济发展动态。掌握高职教育及高职院校发展的进程,依据现实发展状况,适时调整发展战略,最终实现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3.建设策略
高等职业教育“双一流”建设的实现需要根据建设思路积极采取相应的战略措施,以高质量、高标准、高要求来完成“双一流”的建设任务。
完善制度保障,规范遴选标准。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在立法、监督和评价方面,需要不断完善高职教育和高职院校的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保障政府资金拨款、规范“双一流”遴选标准等,使高职院校在建设过程中有明确的规范可依托。此外,科学的干预与引导是保证高等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最后通过高起点、高标准和严要求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双一流建设”,有效形成一批建设水平较高、特色各异、标杆作用明显的“一流高职院校”和“一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
建立联动机制,激活四者的合力互动。高等职业教育“双一流”的建设离不开国家、地方政府、高职院校以及公司等形成的整体合力。“双一流”的建设要在原有高职院校示范建设的基础上有一定的突破,就必须充分发挥联动机制的运行,激活四者的互动力。为此,“双一流”建设工程建立相应的联动机制,加强相关部门的协调,明确有关部门在建设中的职责,落实相关部门的责任,从而加强对建设工作的领导、指导与协调力度。同时,在国家、地方政府、高职院校和公司等建设沟通平台,通过该平台可有效实现四者之间的互动,促进高等职业教育的有序发展。
实施动态管理,促进高职教育可持续发展。实施动态管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根据国家社会经济与高职院校发展的现状,对高等职业教育“双一流”建设的整体战略进行动态管理。政府应当根据经济发展与专业的生命周期,注重研究产业结构、就业结构对专业的影响,及时调整专业方向,使发展策略跟上时代的步伐。第二个方面是对“一流高职院校”和“一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进行动态管理。对此,政府可实施定期评审制度,每年一审查,叁年一验收,对于验收不合格的高职院校及专业取消其“一流”称号,形成良性竞争以及合理的资源配置。